美国最高法院拒绝重审“有条件豁免原则“案诉讼(图)

美国最高法院周一拒绝审理数宗涉美国警察“有条件豁免原则”(qualified immunity)的诉讼。

最高法院表示,它将不会审理要求法院重新审查一项原则的案件,该原则保护警察免受不涉及明确确立的违法行为的诉讼。

上个月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在明尼阿波利斯被致命逮捕后,针对警察暴力的抗议活动持续了数周,美国当局宣布了有条件豁免原则。

这一宣布是在一项命令中做出的,因为上个月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在明尼阿波利斯被残酷逮捕,最终在警方拘留期间死亡,引发了数周的反对警察暴力的抗议活动。参与逮捕的四名警官目前面临指控。

“有条件豁免”由美国最高法院在1982年确立,这个已有50年历史的法律原则,原意是保护公务员免遭民事诉讼。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扩大,该原则受到越来越多不同看法者的关注,他们认为其为执法人员提供了全面保护,即使他们侵犯了公民权利。检察官很少起诉警察过度违反武力的行为,这加剧了合格豁免权对警察暴力受害者的负担,往往使民事诉讼成为唯一剩下的途径。同时最高法院也面临越来越多的受害者,他们要求引用与他们完全相同的详细事实的案件,以证明执法人员针对他们的行动是明显确立的违法行为。

最高法院最热心的保守派大法官之一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和自由派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都以不同的理由批评了有条件的豁免权。

托马斯辩称,有条件的豁免权本质上是大法官们的创造-用我们自己的政策偏好取代国会的政策偏好。索托马约尔写道,有条件的豁免权告诉警察,他们可以先开枪,然后再考虑,它还告诉公众,明显不合理的行为将不会受到惩罚。

在对法院决定不审理它正在考虑的有条件豁免权案件之一的异议中,托马斯重申了他对这一原则的反对。

托马斯写道,很可能没有对我们现代案件规定的明确确立的法律进行客观调查的基础。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80年代的主要论著和判例法都不支持这一明确确立的法律测试。

德里克·肖文(Derek Chauvin),前明尼阿波利斯警官,被拍到跪在弗洛伊德的脖子上,而弗洛伊德戴着手铐躺着,呼吸困难,他被指控犯有谋杀罪,而其他三名涉案警官则被控协助和教唆谋杀。

背景:明州非裔弗洛伊德之死引发了人们对警方“有条件豁免原则”(qualified immunity)的质疑,该豁免权可用于保护警察在内政府官员免遭民事诉讼。在遭高院驳回之前,多宗备受关注的上诉案件已经在法庭上等待了数月,其中一宗是田纳西州警员面临的民事诉讼,一名男子声称自己投降后仍遭到警犬攻击。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持与其他法官持不同意见,认为法院应审理此案。

消息来源:https://www.cnbc.com/2020/06/15/supreme-court-declines-to-hear-cases-over-qualified-immunity.html

题图为周一守在美联邦最高法院门口的媒体(Yuri Gripas/Reuters )

(美国华文网 圣地亚哥华文网俊隽编发 USChinesePress.com SanDiegoChinesePress.com)